欢迎访问luck18官网!智慧校园English
当前位置: 首页 / 管理机构 / 党政群团 / 工会
关于转发《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贵州省教育系统“五一巾帼标兵岗”“五一巾帼标兵”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,
字号:[ ]
[我要打印][关闭] 视力保护色:

接州教育工会关于转发《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贵州省教育系统“五一巾帼标兵岗”“五一巾帼标兵”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,根据文件要求,我校工会委员会将符合表彰条件的“五一巾帼标兵岗”和“五一巾帼标兵”各一名推荐到州参加评选。

“五一巾帼标兵岗”推荐评选条件:以部门、系基层组织为评选单位,其中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%,主要负责人为女性,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,积极参与“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”,在教学教改和科研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,爱岗敬业、团结协作、勇于开拓、争创一流,在本职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。推荐的女职工组织要在各项工作中有创新、有发展、有特点、有显著的成绩。

“五一巾帼标兵”推荐评选条件:1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政治坚定、思想进步,遵纪守法、道德高尚,积极参加女教职工岗位建功、“创新创业创意”素质提升活动;2、刻苦钻研业务知识,精通本职工作,创新精神强,工作成绩突出,是本校的教育教学管理骨干,群众基础良好;3、爱岗敬业、努力学习,勇于创新、甘于奉献,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女教职工,或在岗位练兵、技术比武、技能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一线女教职工;4、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。

推荐评选原则及办法: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和自下而上、群众公认的原则,由各系部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推荐,推荐时需交推荐表一式三份(纸质版),同时报送电子版;工作图片2张,事迹材料(2000字以内)和事迹简介(500字以内)统一用A4纸三号仿宋字体编排,均报送电子版。

报送校工会的时间:2015125日前。

黔南幼专工会委员会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

上一篇:
下一篇:
Baidu
ma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