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会的基本职责就是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;工会的四项社会职能是:维护、建设、参与、教育。
维护职能是指工会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,其中包括教职工的劳动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。
建设职能是指工会吸引和组织教职工参加经济建设和改革,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的职能。
参与职能是指工会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,参与我校的民主管理,发挥教职工参政议政民主渠道的职能。
教育职能是指工会组织通过教育的方式,帮助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职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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